第七条税费
2022-05-19
来源:要发发教育
对于存量房买卖所涉及税费的缴纳,买卖双方约定按照下列方式承担:
7.1 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履行各自承担的纳税义务,缴纳各项税费。
7.2 出卖人承担的税费为:【所得税】【增值税】【教育费附加】【城建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综合地价款】【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 】。
买受人承担的税费为:【契税】【印花税】【 】。
7.3 其他约定: 。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