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教育管理制度
健康教育管理制度
一、医院成立健康教育组织机构和领导小组,由分管副院长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各相关行政职能科室和临床科室的主任、护士长。
二、定期召开会议,负责健康教育相关制度的制定和落实;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纳入医院工作计划。
三、健康促进科作为健康教育日常管理部门,在健康教育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设专兼职人员1名,负责医院健康教育计划的实施、总结、改进工作。
四、建立完善健康教育网络,各科室成立健康教育工作小组,负责本科室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
五、每年组织全院职工参加一次健康教育知识培训,系统学习健康促进及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和方法,以提高自身健康促进专业水平。
六、健康促进科统一管理医院的健康宣教资料。健康教育处方由健康促进科统一收集、审核、印刷、存放。
七、各科室对门诊、住院、出院病人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由相关医务人员发放各种宣传资料。
八、宣传科、信息科在候诊室、门诊大厅、住院大厅等醒目的位置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宣传橱窗及电子屏幕等,传播各科常见病和季节性传染病的预防、急救等知识,并且
经常更换宣传内容,宣传内容由疾病预防控制科提供。
九、积极开展禁烟活动,严禁医务人员吸烟,医务人员有责任劝阻患者以及家属禁止在医院内吸烟。
十、积极开展卫生宣传日活动,宣传主题清晰,内容丰富,形式多样。
十一、各科室有义务参与社区健康教育活动,每年对社区居民开展健康知识讲座。
十二、利用问卷调查、日常健康教育信息资料的汇总分析等方法对全院或各科的健康教育工作进行评价。
十三、建立健康教育工作考核制度,定期对各部门的健康教育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工作表现出色的科室、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科室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十四、健康教育资料按统一规定整理归档,以年度为单位进行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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