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员工证书管理办法
(试行)
为保证集团的发展和经营工作的需要,规范集团公司证书管理,经研究,特制订****公司员工证书管理办法。
一、 实行相关证书统一管理
1、相关证书包括: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注册建造师、注册安全工程师、造价人员等执(职)业资格证书;财会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关键管理岗位证书;“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操作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操作证书等。
2、公司各岗位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实行持证上岗。上岗人员必须将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交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管理并在本单位注册,凡未取得相应的岗位证书的不得从事相关专业工作。
公司员工必须将相关证书原件交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统一管理,作为员工上岗的必备条件,在证书注册和复审考核时单位将向其提供相关资料。
二、证书的使用和补贴
1、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含初级、中级、高级)和工作需要聘任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津贴(集团公司各单位津贴标准按照****〔20**〕人资*号文件规定执行)。
2、在生产岗位的操作人员,按职业技能等级(含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根据工作需要聘任后实行津贴(集团公司各单位津贴标准按照***〔20**〕人资*号文件规定执行),并对考试合格取得技师、高级技师的操作人员发放一次性奖励,标准为技师1000元,高级技师2000元。
3、取得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使用的,发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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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培训补贴,标准为400元/月。
4、凡要求持证上岗的岗位,必须持证上岗。包括:项目经理岗位、关键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工程造价人员、安全人员、财务会计人员、技术工人、特种作业人员等必须持证上岗。此类人员的继教培训费、复审换证费由企业支付。
5、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在岗项目经理执(职)业资格证书必须在本企业注册,不支付其它待遇。
不在项目经理岗位,凡持有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根据企业工作或资质需要,本人自愿将证书注册到本单位并交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统一管理使用的,给予学习培训补贴,其标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400元/月,二级注册建造师200元/月。在证书注册、复查考核时单位可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6、凡一人持有多证,根据企业工作需要和本岗位要求,只能享受所在岗位的相关待遇,就高但不重复享受相关待遇。
7、现各单位对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执业资格证书的一次性奖励和培训费用报销办法不再执行。
8、本办法从2009年1月1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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