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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拆迁发生纠纷如何解决?

2020-10-17 来源:要发发教育

房屋拆迁纠纷解决方式:当事人可申请拆迁管理部门裁决,不服可行政复议,仍不满可提起诉讼;征收补偿协议达不成可请政府做出补偿决定,不服可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拒绝搬迁可通过司法、仲裁解决;无仲裁协议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可申请先予执行;仲裁需自愿达成协议,裁决后不得再申请仲裁或起诉;无仲裁协议不予受理申请,有协议不予受理起诉。

法律分析

一、房子拆迁发生纠纷如何解决?

房屋拆迁纠纷当事人可以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进行解决,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房屋拆迁纠纷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1、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约定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合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应当通过司法、仲裁途径来解决。

2、如果拆迁当事人之间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拆迁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3、如采取仲裁方式,拆迁当事人必须自愿达成仲裁协议。仲裁协议包括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方式在纠纷前或纠纷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委员会的选择由当事人协议确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没有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房屋面临拆迁的时候,是需要和对方协商拆迁补偿方面的事宜的,比如说拆迁的补偿标准,还有就是拆迁补偿的方式,当然了,如果关于拆迁方面的问题纠纷没有办法私底下协商解决的,这个时候就可以通过到当地的人民法院申请行政仲裁裁决的方式来解决。

结语

在房屋拆迁纠纷中,当事人可以通过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裁决来解决纠纷。如果对裁决不满意,可以向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达成后的纠纷,可以通过司法或仲裁途径解决。如果没有达成仲裁协议,拆迁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拆迁纠纷解决过程中,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当然,如果纠纷无法私下解决,可以通过申请行政仲裁裁决的方式解决。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九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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