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不支付抚养费
如果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一、离婚约定子女上大学费用有效吗?
父母离婚协议中约定子女上大学费用应当有效。
首先,父母需抚养“不具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该条法律明确规定了家庭关系中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法定权利与法定义务。父母需要给付抚养义务的对象是:未成年的子女、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其次,成年的大学生子女能够认定为“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
关于“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认定,“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若子女系在校就读的大学生,而夫妻一方无证据证明子女有可维持自己在校生活、学习的收入来源,即应当按照离婚时与另一方的约定承担子女在上大学期间的生活、学习所必须的费用。
因此,成年大学生子女应能够被认定为“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
最后,离婚协议不禁止父母对“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以外的子女自愿抚养
虽然“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承担抚养义务属法定义务作出的规定,但并不禁止父母对不属于“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之外的子女自愿或通过约定的方式承担抚养义务。
因此,不管离婚时子女是否属于应当抚养的对象,基于离婚协议的自治性以及父母对子女的爱护等情感,父母在离婚时约定成年子女大学生的协议都是有效的。
二、父母有权要求成年子女给付抚养费吗
成年子女一般是不涉及抚养费,但是如果成年子女不能独立生活的除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规定: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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