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应提起股东之诉
在我国公司股东之间的纠纷应提起违约之诉。但仅限于股东因违约行为导致公司或其他股东遭受损失的情形。若因股东侵权而产生的纠纷,股东应当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若因合同无效而起诉的,应当提起股权转让无效确认之诉及返还之诉。
一、恶意转移财产逃债能否向股东索要欠款
公司恶意转移财产逃债可以提起人格否认之诉,直接要求股东还款。公司人格被滥用,可以要求股东对该公司的债务或者行为承担相应责任。其要件为:具有构成滥用公司人格的行为。滥用公司人格的行为与损害债权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二、被冒名成为公司股东怎样起诉
被冒名成为公司股东起诉的流程有以下四步:
1、被冒名成为公司股东,即可以向法院提起确权之诉,也可以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
2、向法院起诉应当准备起诉状,起诉状应当写明被冒名的相关事实等内容;
3、起诉可通过到立案庭申请立案,起诉也可通过网上立案的方式申请立案;
4、将上述材料提交给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审核是否符合起诉条件,决定是否予以立案。
冒名顶替罪的立案标准是,只要盗用或者冒用别人的身份获得就业安置待遇,获得公务员录用资格,或者是获得了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的,都已经构成刑事犯罪,对冒名顶替罪规定的判刑标准,最重不超过三年有期徒刑。
三、股权确认诉讼有哪些类型
股权确认之诉的分类如下:
第一、按诉讼意图分:善意之诉跟恶意之诉。
第二、按法律关系分:1、内部关系的股权确认之诉,如:挂名股东与实际股东之间;2、外部关系股权确认之诉,如公司债权人与股东之间。
第三、按原告的类型分:1、股东提出的确认之诉.股东提出确权之诉时,适格的被告应当是公司。其他股东可以根据需要追加他们为第三人,使判决的效力直接对其产生约束力。2、公司提出确认之诉.公司对股东提出确权之诉通常都是其他诉讼中附带提出,作为其他诉讼的前提,被告必须首先是股东。
3、公司债权人对股东提出确权之诉.当公司对债权人不能清偿债务时,如果公司的股东没有出资或者出资不足时,则债权人有权对股东提起诉讼,要求股东在出资范围内公司承担清偿连带责任。当股东滥用有限责任或者法人资格时,公司债权人有权对股东追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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