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没有备案什么后果?
施工合同备案对工程款结算有重要影响,备案与否决定了合同内容的有效性。施工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必须经过书面协议并及时报备备案,否则不能作为工程价款结算和合同争议处理的依据。办理施工合同备案需要提交完整的合同文本和其他相关材料,包括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备案不是合同生效的强制条件,未备案的合同仍然有效。备案主要是为了确保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法律分析
一、施工合同没有备案什么后果?
备案不是效力性强制规定,不备案的合同仍可以是有效的合同。对于经过招投标程序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在自投标人中标时就已成立。法律并未规定需经登记备案才生效。发包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30日内,送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合同发生重大变更的,发包单位应自合同变更后15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协议送原备案机关备案。合同发生纠纷的,以备案合同为准。
因此,备案与否在工程款结算方面有很大影响。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二、办理施工合同备案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发包方办理施工合同备案时应提交以下资料,并对相关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1、完整的施工合同文本;
2、国有资金建设工程,需提供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前述资料若已在备案机构办理过招标控制价和中标价备案的工程无需重复提交;非国有资金建设工程,提供项目发承包基本情况表、预算书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3、委托招标代理的建设工程,提交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合同条款符合性核对意见书;
4、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三、施工合同备案变更手续是什么?
施工合同主要内容发生变更或者解除施工合同的,发承包双方应当签订变更或解除施工合同的书面协议,并自签订协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协议报送原备案管理机构备案。
施工合同变更协议未经备案的,不得作为工程价款结算、合同争议处理的依据。
发承包双方因合同主要内容发生变更所签订的施工合同变更协议,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已按有关规定办理必要的手续,否则施工合同备案管理机构有权拒绝备案。
结语
施工合同的备案与否对工程款结算有重要影响。虽然备案不是合同生效的强制规定,但备案合同将成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办理施工合同备案需要提交完整的施工合同文本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发包方应对提交的资料真实、完整、合法负责。施工合同发生变更或解除时,发承包双方应签订书面协议并及时报备备案,未经备案的变更协议不得作为工程价款结算和合同争议处理的依据。变更协议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备案管理机构有权拒绝未符合规定的变更协议的备案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一节 一 般 规 定 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二节 发 包 第二十四条 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二节 发 包 第二十五条 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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