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2014】16号附件3+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
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
名称: 学位授予单位 代码:
授权学科 名称: (类别) 代码: □博士 授权级别 □硕士
授权学科 名称: (类别) 代码:
201 年 月 日
编写说明
一、本报告是在学位授权点完成自我评估后,根据自我评估结果和专家评议意见,对学位授权点的全面总结,分为三个部分:学位授权点基本情况、自我评估工作开展情况和持续改进计划。
二、本报告按学术学位授权点和专业学位授权点逐一编写,同时获得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只编写一份总结报告。
三、封面中单位代码按照《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学位与研究生管理信息标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编,2004年3月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中教育部《高等学校代码》(包括高等学校与科研机构)填写;学术学位授权点的学科名称及代码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2011年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填写,只有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的,授权学科名称及代码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原国家教育委员会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填写;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类别名称及代码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2011年印发的《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填写。
四、本报告采取写实性描述,能用数据定量描述的,不得定性描述。定量数据除总量外,尽可能用师均、生均或比例描述。报告中所描述的内容和数据应确属本学位点,必须真实、准确,有据可查。
五、本报告的各项内容须是本学位点近5年来的情况,统计时间以本报告撰写时间为截止时间,往前推算5年为起始时间。
六、除特别注明的兼职导师外,本报告所涉及的师资均指目前人事关系隶属本单位的专职人员(同一人员原则上不得在不同学术学位点或不同学术学位点重复填写)。
七、本报告所涉及的成果(论文、专著、专利、科研奖励、教学成果奖励等)应是署名本单位且由本学位点人员获得的成果。引进人员在调入本学位点之前署名其他单位所获得的成果不填写、不统计。
八、涉及国家机密的内容一律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后编写。 九、本报告文字使用四号宋体,字数不超过8000字,纸张先用A4。
一、学位授权点基本情况
【本部分由学位授权点根据《学位授权点抽评要素》的主要内容
进行编写,但不局限于抽评要素中所列的主要内容。编写时应体现本学位授权点的特色和人才培养水平,相关数据统计、清单列表可以使用图表表示。博士学位授权点涉及博士、硕士内容不同的部分可分别描述。】
二、自我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描述自我评估的组织结构、工作流程、日程安排等情况;提供
自我评估所选聘的外单位同行评估专家名单;概括描述同行专家对本学位授权点的意见,包括目前存在的问题及相关改进建议。】
三、持续改进计划
【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本学位授权点的持续改进计划,包括未
来一段时间的发展目标和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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