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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材料采购合同书

2020-08-10 来源:要发发教育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过甲乙双友好协商,就甲方项目部零星材料采购,特签定框架合同。

  一、供货内容及价格表:

  1、本合同单价由乙方合理报价,以甲方签收后经过询价比较后确认的单价作为结算单价。

  2、单价包含产品到达工地指定地点费用总价,即含包装费、运输损耗费、运输费、产品装卸费、提供检测报告和合格证的费用(特低价产品无商品合格证的除外),各种风险、利润。乙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标或行业标准。供货数量以甲方要货计划为准。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单价均为含税单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特殊、定制和厂家有要求提示的产品不得退货;除此之外的其他退货不得影响乙方的二次销售,其数量不得超过1%,否则,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5、验收及乙方送货,须有甲方计划单、随货同行联(详细注明品名、规格、型号、数量、金额),甲方仓库保管员及验货员验收无误后,开据验收单。

  二、结算及支付方式

  1、结算方式:乙方承诺每月20日与甲方核对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所供材料数量,并办理完结算手续,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支付方式:自结算当月算起支付结算货款的70%,预留30%作为过程质量保证金,于本合同封账支付货款总额的25%,其余5%质量保证金及剩余货款在一年内付清。以上所有付款相应工程量均以现场实际提供确认的结算量为准。

  三、供货时间、方式及地点

  1、甲方在施工期间根据施工实际进展及现场情况提出“进场计划”确定准确进场时间,甲方应提前两天以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乙方,如甲方遇到紧急情况,乙方应当予以配合并在一天内将货物运至现场。

  2、乙方承担运输和在指定地点负责卸货、码堆的义务,并承担相关费用。

  3、乙方应自行组织运输工具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卸货安装。

  四、双方负责代表

  甲方指定现场负责验货代表。乙方须将货物运至工地交甲方现场代表签收确认方为有效。乙方指定为其供应货物及办理有关验货、支付事项的代表。到货数量及质量验收须由乙方代表与甲方代表共同签署确认方为有效。

  五、合同履行及违约责任

  1、本合同所述全部或部分商品,如因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导致不能履行或延迟交货,乙方应提供确定依据并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2、如果任何一方要求变更供货的规格、数量及交货日期应首先取得对方书面或传真同意。甲方加工规格数量以经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项目部章的订料单为准。

  3、如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保证质量(随货同行单)相符,或不能满足甲方管理规定的要求,将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4、供需双方由于不可抗力的灾害等因素,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的免责条款,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乙方应提供确定依据并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5、如乙方有以下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拒付剩余货款,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1)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中途停止供应合同产品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其权利义务转给第三方;

  (2)供货有质量缺陷的产品达2次;

  (3)如乙方向甲方相关人员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等贿赂行为;

  (4)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从甲方处得到任何信息;

  (5)如甲方及其客户使用按本合同购买合同产品导致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从而引起任何索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如甲方使用乙方有缺陷产品导致甲方或他方财产,人身损失,因该产品责任索赔一切费用应由乙方承担(包括财产损失,人身损失,所作的损失赔偿,调查费,技术鉴定费,仲裁或诉讼费,处理索赔事宜所支付开支,律师费用及其他与索赔有关费用)。

  8、乙方按照甲方书面要货计划采购供应的产品,因甲方或第三方的原因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概与乙方无关,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损失。

  9、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办毕货款支付,乙方有权中止供货。甲方逾期1年未付货款按同期银行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10、若乙方所供材料在办理结算时与甲方所询同等材料同等质量价格高于甲方所询价格且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甲方有权按实(所询真实市场最低批发价格)结算,并终止合同。

  六、附则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具备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产生法律效力;

  3、当协商解决不成功时,双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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