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刑事案件律师阅卷规定?

2024-06-30 来源:要发发教育

律师分析:

自案件移交审查起诉之日起,律师就可以申请阅卷。如果律师遇到了带有“机密”、“秘密”字样的起诉意见书,一定要注意此类法律文书带来的刑事风险。方式主要为查阅、摘抄、复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条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第四十一条 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