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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过了追诉期就是无罪吗

2024-04-19 来源:要发发教育

法律主观:

根据 罪刑法定原则 和无罪推定原则,未经法院审判判决的,不认为是犯罪,即无罪。 刑事诉讼 追诉期已过,一般情况下 公诉 机关不再追究,法院也不会审判,即无罪。 相关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 有期徒刑 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 死刑 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 立案侦查 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 立案 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 从犯 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