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追诉期是无罪吗?
2024-04-19
来源:要发发教育
律师分析:
过了追诉期是无罪,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和无罪推定原则,未经法院审判,不视为犯罪,即无罪。刑事诉讼起诉期已过,一般情况下,公诉机关不追究,法院也不审理。当然这是无罪的。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处于连续或者连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结束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二条 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进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
第八十三条 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 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