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一个月后怎么处理
2023-09-29
来源:要发发教育
法律分析:一、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二、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三、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四、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五、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六、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综合自身具体情况处理。刑事拘留时间是3天-30天,后面还有7天时给检察院核准逮捕的,如果受到了逮捕通知书就说明该人已经被逮捕了,逮捕的时间一般是2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