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提取限额是多少
法律主观:
一、北京公积金提取的流程1、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所需材料2、单位开具一式三联套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预留印鉴后到所属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3、管理部人员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4、对于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管理部人员应依据提取材料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为首次提取的职工个人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并在购房发票(或购房收据)上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字样的印章。5、管理部人员录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确认个人储蓄账户6、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7、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接收管理部上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按银行分类汇总,核对无误后,办理资金的划拨,提取款项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指定的个人银行储蓄账户8、个人提取:当个人和单位就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发生争议,单位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时,管理部应予协调。协调不成的,管理部依据《提取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管理部主任审批后,可直接为职工个人办理提取并书面通知单位。职工个人办理时,须上述关材料到管理部提出申请,提取流程与单位提取流程一样。二、北京公积金提取额度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2、离休、退休的:提取全部本息余额,并注销个人公积金账户;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全部本息余额,并注销个人公积金账户;4、出境定居的: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况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三、北京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1、一手房提取(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是必须要有的。(2)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注意注意的就是除以上所需资料以外,还需要提供一个很关键的证明,那就是夫妻关系证明原件以及复印件、还有就是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2、二手房提取(1)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住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主买房人的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3、职工因购买公有住宅楼房头次公积金提取(1)单位房管部分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购房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4、办理按揭贷款每年可提取一次公积金帐户内余额的整数,用于归还贷款。在办理公积金贷款前,不得提取帐户内的公积金。办理过贷款后,每年可提取一次帐户内的公积金用于还贷。5、一次性付款买房只要在半年内,凭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可以提取公积金帐户内余额的整数。如果公积金帐户余额为1870元,则可提1800元。因为装潢申请公积金贷款或提取公积金都是不可以的。
法律客观: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 退休 的; (三)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 ,并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 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 购房贷款 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 工资 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 继承人 、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