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分摊比例怎么算
2024-10-05
来源:要发发教育
一、正面回答
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分摊比例计算公式是某分支机构分摊比例等于0.35乘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加0.35乘该分支机构工资总额/各分支机构工资总额之和加0.30乘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
二、分析详情
总机构和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二级分支机构,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二级分支机构,是指汇总纳税企业依法设立并领取非法人营业执照登记证书,且总机构对其财务、业务、人员等直接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的分支机构。
三、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哪些
1、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汇总纳税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2、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3、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4、当年撤销的二级分支机构,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日所属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间起,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5、汇总纳税企业在中国境外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分摊比例计算公式是某分支机构分摊比例等于0.35乘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加0.35乘该分支机构工资总额/各分支机构工资总额之和加0.30乘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
二、分析详情
总机构和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二级分支机构,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二级分支机构,是指汇总纳税企业依法设立并领取非法人营业执照登记证书,且总机构对其财务、业务、人员等直接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的分支机构。
三、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哪些
1、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汇总纳税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2、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3、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4、当年撤销的二级分支机构,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日所属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间起,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5、汇总纳税企业在中国境外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