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论解释
倍论的解释是:官吏频犯赃罪,如所犯罪法不等,即以重赃之数并入轻赃,然后折半论罪,称为倍论。倍论[bèilùn]⒈官吏频犯赃罪,如所犯罪法不等,即以重赃之数并入轻赃,然后折半论罪,称为倍论。
倍论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
一、网络解释 【点此查看倍论详细内容】
倍论【词语】:倍论
二、综合释义
官吏频犯赃罪,如所犯罪法不等,即以重赃之数并入轻赃,然后折半论罪,称为倍论。《唐律·名例》:“即以贜致罪,频犯者并累科;若罪法不等者,即以重贜併满轻贜,各倍论。”注:“倍,谓二尺为一尺。”长孙无忌等疏议:“假令县令受财枉法六疋,合徒三年;不枉法十四疋,亦合徒三年;又监临外窃盗二十九疋,亦徒三年;强盗二疋,亦合徒三年;受所监临四十九疋,亦合徒三年。准此以上五处贜罪,各合徒三年,累於‘受所监临’,总一百疋,仍倍为五十疋,合流二千里之类。”谓犯赃罪数次,且其种类及赃物多寡互异而罪法不等时,即以重赃及轻赃合并,并依其总数平分之,以论其罪也。《唐律·名例》:「若罪法不等者,即以重赃并满轻赃,各倍论。」
三、汉语大词典
官吏频犯赃罪,如所犯罪法不等,即以重赃之数并入轻赃,然后折半论罪,称为倍论。《唐律·名例》:“即以赃致罪,频犯者并累科;若罪法不等者,即以重赃并满轻赃,各倍论。”注:“倍,谓二尺为一尺。”长孙无忌等疏议:“假令县令受财枉法六疋,合徒三年;不枉法十四疋,亦合徒三年;又监临外窃盗二十九疋,亦徒三年;强盗二疋,亦合徒三年;受所监临四十九疋,亦合徒三年。准此以上五处赃罪,各合徒三年,累于‘受所监临’,总一百疋,仍倍为五十疋,合流二千里之类。”
四、其他解释
谓犯赃罪数次,且其种类及赃物多寡互异而罪法不等时,即以重赃及轻赃合并,并依其总数平分之,以论其罪也。《唐律·名例》:「若罪法不等者,即以重赃并满轻赃,各倍论。」
五、关于倍论的词语
六、关于倍论的造句
1、财务效益不佳的股票,其应付经济形势变化的能力差,尤其是问题股,切忌认为价码低,空间大,而介入投机,须知一旦反转,抛出困难,跌幅也以倍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