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离职后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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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3 07:31

离职后苏州公积金提取流程:申请人携带身份证、相关证明材料去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业务;公积金中心审核后,通过审核会通知用户前往公积金中心的提取专柜提取现金;未通过审核,则会通知用户拿回申请资料;提取的公积金会转账到关联的银行卡中。因此,已经离职的用户可以按照以上的流程来申请提取苏州公积金,至于提取的金额由用户自己决定。外地户口的职工离职之后,想要提取公积金则需要准备公积金申请表,需要在当地的公积金网站下载,填好后盖上公司公章,可以提前准备好;离职的时候,企业会给一份《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带着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公积金存折或者公积金卡等去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提取手续。 想要提取公积金偿还自住住房的购房贷款,每年可办理一次转账提取,但是提取金额不能超过一年内需要偿还的购房贷款本金与利息之和;如果自己名下没有自有的住房,想要提取公积金支付住房房租,每年可以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能超过一年的房租费用;如果是想提取公积金,用于翻修、大修或是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只能一次性提取经过有效文件批准的公积金存储余额。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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