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哪些条件?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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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31 03:33

法律主观:

离婚需要满足如下条件:1、协议离婚的,需要满足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已订立离婚协议、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亲自领取离婚证等条件;2、诉讼离婚的,需要满足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当事人自愿、夫妻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等条件。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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