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19 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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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7 14:14
事业单位编制中一般包括三类人员:
一、管理人员,也称职员,如单位负责人,行管人员,从事单位管理工作;
二、专业技术人员,就是拿职称工资的人员,如正高、副高、中级、助理、技术员等;
三、工人,从事单位后勤或其他辅助性工作,分技术工和一般工,如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和普通工。
区别:
1、工资:三类人员执行事业单位三类不同的工资(职员工资、职称工资和工人工资)标准。
2、性质: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一般都是干部性质,工人是工人性质。
3、在医疗服务标准上,包括住院条件、用药等级、医药费的报销比例等等方面,干部都比群众高。
4、在养老标准上,干部比群众高出许多,而且干部级别越高,这种差距也就越大。例如,达到一定级别的干部可以享受离休待遇,而且有*专设的老干部局为其服务。
扩展资料
事业编制单位等级
一、管理岗位:
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事业单位现行的部级正职、部级副职、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一到十级职员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设置事业单位各等级管理岗位的职员数量。
二、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根据现行专业技术职务管理有关规定和行业指导意见确定。
专业技术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的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的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其中十*是员级岗位。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区分正副高的,暂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改革办法结合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另行研究制定。
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以及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根据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水平和行业特点,以及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实行不同的结构比例控制。
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1:3: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在总结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按照优化结构、合理配置的要求,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以及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结构比例控制的标准和办法。
各级人事部门及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严格控制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严格控制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总量,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专业技术一级岗位是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事业编制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7 14:15
主要包括四个类型分别是: 参公事业编、全额拨款事业编、差额拨款事业编、自收自支事业编。区别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