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北公租房 有哪些公租房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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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4 03:26

公租房跟很多*性房屋一样,都是为了解决住房困难人群居住的问题,租房压力小些而设立的,其宗旨是为住房困难的人员,提供经济适用的房屋,需要强调的是公租房是归*或公共机构的,而是不归个人的,公组房的价格一般价格比较,低于市场价格。
1、审核配租
首先审查自己条件是否符合申请公租房的相关*,如果你符合申请的条件,申请人根据共同申请人数可作如下申请:1人申请单间配套,2人可申请一室一厅,3人(家庭成员只有父女或*2人的,可按3人)可申请两室一厅,4人及以上可申请三室一厅后申请房源。
2、受理申请
申请公租房的朋友可以将申请材料递交到审批中心,申请受理单位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者,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3、初次审查
一般申请公租房的材料递交之后,有规定会在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复审
当地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接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对于合格的人员将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会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相关理由。
5、公示
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6、轮候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重庆市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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