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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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9 06:48
南京单位集体户办理指南
集体户口是暂时还不具备单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单户手续的居民的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南京单位集体户办理指南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学校等单位,可以设立单位集体户:
(一)单位拥有用于本单位职工集中居住的合法固定住所;
(二)单位录(聘)用人员数量不少于10人或者依据省*现行*规定录(聘)用高校毕业生达到3人以上,确有设立单位集体户必要;
(三)有专人负责协助管理集体户口。
除本细则明确的出生申报情形外,单位集体户仅限于本单位职工落户。一个单位一般设立一个单位集体户。
办理材料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学校等单位申请设立单位集体户的,应当向单位所在地*派出所提交以下材料:
(一)书面申请;
(二)申请单位的成(设)立的批文或相应的登记法律文书(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三)用于职工集中居住的合法固定住所房屋产权证;
(四)本单位录(聘)用人员劳动合同及劳动保障交纳凭证;
(五)本单位录(聘)用人员居民身份证;
(六)本单位指定协助管理集体户口人员居民身份证及指定证明。
经批准建立的佛教道教寺庙、宫观,可以建立单位集体户,用于符合出家条件的僧人、道士申报户口迁入登记。
南京集体户口办理办事须知
一、凡外地应届毕业生来宁就业、异地调入,经批准已落实南京工作且无固定住所、无直系亲属或单位暂无集体户的人员,在本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后可申请办理户籍挂靠。
二、挂靠集体户口关系人员应和聘用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聘用合同,聘用单位在我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立户后为其办理人事代理委托手续。
三、申请挂靠集体户口人员,应填写《户籍挂靠登记表》,领取《单位户籍挂靠证》,报我中心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
四、户籍关系代理费及*门的工本费按规定由聘用单位或挂靠集体户口人员交纳。
五、挂靠集体户口人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1、如变更单位、住所、婚姻状况、联系方式等,须在变更后的一个月内及时到我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人事关系转出我中心时,应先办理户口关系迁移,方可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
3、根据*门、人事部门的要求,协助调查有关事项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到达我中心或指定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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