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21:26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2 10:09
执行和解协议,不可以作为起诉依据。如果被申请人没有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约定,法律已经明确给予申请执行人救济的渠道,要求*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而没有必要费时、费力,占用司法资源再次向*起诉,这符合节约司法资源的原则。执行和解协议依附于原生效判决,并没有形成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如果将执行和解协议作起诉依据,实际上是对同一案件的第二次起诉,违反了“一事不再理”的原则。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2 10:10
这个观点现在来看是错的了,最高院司法解释已经明确可以起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