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过了三个月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19 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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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2 12:29

生育津贴是在生产后的60天到180天内领取的。一般如果超出了三个月的话,最长也是不能超过生产后的8个月。如果超出这么长时间了一直不领取的话,后期就无法领取了,没有工作人员会受理。

女职工生育津贴领取条件是什么
1、生育保险作为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只适用于达到法定婚龄的已婚女性劳动者,并且还必须符合和服从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不符合法定年龄的已婚女性劳动者的生育和不符合或不服从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都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符合国家计划生育*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3、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4、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不超过本单位工资总额1%的生育保险费用,国家则采取税前列支的办法来间接资助,可见生育社会保险费用仍然由用人单位负担。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的生育保险则由国家财政单独承担,个人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由本单位承担女职工的生育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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