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怎么处理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9 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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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4 21:16

1、诉讼离婚女方不同意也能离婚,当事人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据此起草起诉状。向*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经*调解无效,且确认双方感情破裂的,即使对方不同意离婚,也应当判决离婚。
2、第一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如果没有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情形的话,*一般不会判决离婚。司法实践中,在不具备法定离婚情形的离婚诉讼中,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是法官不予判决离婚的一个重要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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