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公证效力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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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20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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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26 10:33
离婚财产公证效力是公证书的证据效力。不管是夫妻准备离婚还是在婚姻存续内,双方都可以就家庭财产归属签订协议,并办理公证手续。在公证协议的情况下,将来一旦发生诉讼,一般会将公证书作为比较重要的证据,只要公证书不存在较大瑕疵。
一、离婚财产公证效力是什么?
双方当事人只要在不违法法律的情况下,不违反公序良俗的情况下,只要双方自愿平等均可签订协议,可以到公证处办理公证,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在公证协议的情况下,将来一旦发生诉讼,一般会将公证作为比较重要的证据,只要公证本身不存在较大的瑕疵,一般会以此作为判决的重要依据。公证书在法律上具有能够直接证明公证确认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是真实的,合法的效力。
因此,公证的效力又称为公证书的效力。公证书是公证效力的物质载体和具体的表现形式,具有普遍的证明效力。公证效力,公证书在法律上具有能够直接证明公证确认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是真实的,合法的效力。
二、离婚财产公证的程序是怎样的?
1、申请
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申请公证的,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并提供与申请事项有关的材料;不能亲自申请的,可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但申办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收养、解除收养、委托、声明、生存及其他与当事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2、受理
受理是指公证处接受公民、法人的公证申请,并同意给予办理的行为。公证处对符合《公证程序规则(试行)》规定的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当事人。
3、审查:
公证审查是公证机构受理当事人的公证申请后,制作公证文书之前,对当事人申请公证的事项及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从法律和事实两个方面进行调查、核实的活动。是公证程序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也是保证公证质量最关键性环节。
4、出证:
出具公证书,是公证机构根据审查结果,对符合出证条件的公证事项,在法定期限内,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制作、发送公证书的活动,是公证程序中最重要的环节。
综上所述,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少不了对财产进行分割这一步。双方可以签订协议书,明确各自对财产所占份额。如果想增强法律效力,双方可以到公证处办公证,这样拿到的公证书更具备证据效力。一旦之后因财产分割起诉,财产公证书可以直接当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