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商标异议获得成功?《商标法》第三十条正确应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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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17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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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8 02:10
商标异议成功的关键在于正确理解和运用《商标法》第三十条。该条款分为两部分:一是对不符合《商标法》规定的申请,商标局将驳回并拒绝公告;二是对于已注册或初步审定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同样会遭到驳回。实践中,国知局通常会引用该条款驳回申请,但近似性判断是异议案件中争议的核心。
随着对恶意注册打击的加强,商标异议案件的重点转向了对双方商标近似程度的判断。例如,即使异议人和被异议商标双方知名度不高,只要能证明商标近似,异议人就有可能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的后半部分成功异议。例如,笔者处理的案件中,异议人凭借详尽的商标对比分析,证明了两者间的高近似性,从而取得了成功。
因此,对于商标异议,不仅要关注法律适用,更要注重对商标相似性的客观评估,以提升异议申请的成功率。在全球知识产权布局中,这一步尤其重要。通过精确的分析和策略,您可以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商标权益。